检举举报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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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-09-26 01:50:41  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,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、群众监督,通顺甘肃电气集团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渠道,推进甘肃电气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受理范围

(一)受理的五类信访举报

1.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
2.对监察对象(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,下同)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财产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
3.党员对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决定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

4.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,提出的申诉;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、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提出的申诉。

5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
(二)不予受理的三类信访举报

1.依法、正在、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

2.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。

3.仅列举违纪、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,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。

二、举报方式

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设立“信、访、电、网”四位一体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,提倡实名举报。

来信举报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,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纪委(收),邮编:730050

来访举报接待点:甘肃国投大厦1410办公室

举报电话:0931-2316153

举报电子邮箱:gsdqjtjw@163.com

三、其它注意事项

1.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
2根据“分级负责”原则,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,选择相应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。

3.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
欢迎社会各界、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。甘肃电气集团纪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

特此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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